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中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投标和中介评估制度”的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配合《规定》的发布实施,科技部等四部门还联合制定了《国家科研计划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 一、课题制内涵 课题制是指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或项目,下同)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 课题制是世界各国或地区科研活动的一种基本管理模式。它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科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产物。它和传统的科研计划在形式上最大的区别是,把过去以单位为中心,改成了以课题组为基本单元。 课题制以课题为中心,突破了单位、专业的制约,可以对优势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集成,有利于实现重点突破;课题制以人才为中心,把过去的只见项目不见人变成了如今的以人为本。 课题制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可以跨单位、跨部门、甚至跨国界,不拘一格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有利于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之间可以实现双向选择,更有利于人、财、物等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责任与权利明确,使管理效率大大提高。 课题制从课题的确立、课题的组织管理、经费管理,一直到课题的验收与资产、成果管理以及课题的监督与检查等各环节都作了一系列规定,使课题管理更加规范。 课题制要求将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所有支出都列入课题预算。这种围绕课题的全成本核算,能真正反映课题的实际支出水平,有利于加强对课题的考核和管理。 课题制建立了决策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对课题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中介机构和评议专家的信誉度评估制度、对重大课题实行监理制度和课题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课题制适用范围 课题制适用于以国家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的课题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如“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其它财政拨款安排的科技专项等。 三、课题制的意义 1、规范各类科研计划管理,实行制度上的统一,有利于各项科研工作的协调发展。 2、以课题为中心的管理,有利于实现科研资源的优化组合,促进科研水平的提高。 3、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科研管理机构,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提高科研效率。 4、建立与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机制,为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有利于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5、实行招投标和评估评审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提高课题立项的科学性。 6、建立课题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有利于保障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课题制的实施 1、完善配套制度 为配合《规定》的发布实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国空科研计划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并已通过国务院的批准。 2、修订现行制度 《规定》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实施课题制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各归口部门在制定新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时应遵循上述原则,并按照上述原则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中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投标和中介评估制度”的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配合《规定》的发布实施,科技部等四部门还联合制定了《国家科研计划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