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搜索 
本站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工作 > 公告板

表彰第二批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来源: 时间:

关于表彰第二批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

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社部发〔2008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51214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全国民政系统特别是灾区民政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恪尽职守、奋起抗灾、迎难而上、团结拼搏,在救助受灾群众,筹措和规范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安置“三孤”人员,处置遇难者遗体以及灾后重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集体和个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四川省民政厅等5个集体“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良志等10名同志“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为灾后重建和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再立新功。

    当前,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做好,承担起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重担,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附件:1.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2.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 政 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川省什邡市民政局

陕西省宁强县民政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民政局

   

 

附件 2

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名单

刘良志       四川省都江堰市殡仪馆馆长

宋天伟       四川省彭州市民政局局长

         四川省江油市民政局局长

  彬(女) 四川省什邡市蓥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陈彬礼       四川省绵竹市民政局局长

陈传熙       重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调研员

姜仕钦       云南省昭通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玉民       陕西省略阳县军供站站长

         甘肃省文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启周(藏族)甘肃省舟曲县民政局局长


打印
【相关报道】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08-24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